美国移民法于1990年设立了第五优先的百万投资项目。投资商可以通过在美国投资一百万美元并且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给美国员工的途径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
美国移民局批准投资移民申请后,投资商将会在美国驻华领事馆领取入美的签证,并且会在抵达美国后收到临时绿卡。投资商无需有任何特殊技能或投资经验。投资商只须符合如下条件:
- 投资商须已经或正在向公司投入一百万美元
- 投入金额须有风险性
- 投入金额来自于合法途径
- 投资后的公司提供10个全职就业机会给美国员工
- 金额须投入到新公司或危机公司
- 投资商须以日常管理 或者制定计划管理的形势对公司的进行监管
百万投资对于经济实力雄厚的投资商来讲是一个移民美国的最佳途径。此项目不像其它职业移民一投在美国要有雇主,也不需要美国劳工部批准。更重要的是因为此项目的申请者远远小于名额限度。所以申请人基本上可以不需要等待签证排期。
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周曼宜律师事务所会全权处理所有移民方面的事宜。

